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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安阳光城房产开发项目—总平及售楼部、样板间精装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同安阳光城房产开发项目—总平及售楼部、样板间精装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已由龙泉驿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川投资备【2020-510112-47-03-448330】FGQB-016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经开国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经开国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龙泉驿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020-510112-47-03-448330】FGQB-0167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恒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同安阳光城房产开发项目—总平及售楼部、样板间精装修工程。
2.2 项目概况:本项目占地面积 53575.9㎡,其中总平面积约 33220.66㎡、售楼部建筑面积约 710㎡、 样板间建筑面积约 230㎡,最终以实际为准。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总平景观绿化(含景观绿化及含河道两边景观绿化、铺装、小品及健身器材、游乐设施、总平道路、围墙等)、交安(含地下室及地上)、标志标线及标牌、景观电气、景观给水、景观雨水、售楼部精装修(含软装)、样板间精装修(含软装)及所涉及的其他配合工程、为满足工程施工所需完成的场地准备、临时设施等相关工作。
2.3 建设地点:龙泉驿区同安街道阳光城圣景路以北。
2.4 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现行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等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本合同要求和国家及地方现行标准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2.5 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
2.6 招标范围:本工程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总平景观工程(总平景观绿化、交安、总平安装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售楼部及样板间精装修工程的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含软装设计)、后续技术服务、(交)竣工验收等为完成本工程建设的所有设计工作、施工图预算、本工程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含设备、材料采购、软装工程物品采买、摆放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修复、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以及发包人指定承包人完成的其他工作(具体设计和施工的范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7 计划总工期:255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15日历天,施工工期240日历天;各子项施工工期为:总平景观工程施工工期120日历天,售楼部精装修施工工期60日历天,样板间精装修施工工期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须为:
(1)设计资质: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的单位; |
(2)施工资质: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单位; |
3.1.3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4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设计施工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5所有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施工单位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 。
3.1.6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为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业绩要求:/;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可以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拟派设计负责人: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设计单位人员) ; |
拟派施工负责人: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
3.1.7财务要求:
近3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无亏损。
3.1.8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提供;
(1) 设计资质单位:
近年(2019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正在设计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建筑面积不少于700㎡的装饰装修工程或面积不少于25000㎡的总平景观工程设计业绩(设计内容至少包含施工图设计);
(2) 施工资质单位:
近年(2019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建筑面积不少于700㎡的装饰装修工程或面积不少于25000㎡的总平景观工程施工业绩;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
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3.4入围条件:房建施工投标人开标当日在“成都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被列入市场禁入名单的(联合体投标的,组成联合体各投标人任意一家被列入市场禁入名单的),一律不能成为合格投标人。
3.5入围条件:开标当日,建筑工程设计投标人开标当日在“成都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被列入市场禁入名单的(联合体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投标人任意一家被列入市场禁入名单的),一律不能成为合格投标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5月21日起,在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云平台”)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得“拟投标项目回执”。
4.2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6月10日10时00分,地点为成都市龙泉驿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北泉路777号政务中心六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龙泉
驿区分中心》(网址:******、******)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成都经开国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街道红岭路 311号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恒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公园路一段189号21栋1单元2101-2106号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
传 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