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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及标段名称 | 瑞祥路(含综合管廊分控中心)项目施工图设计/标段 | |||||||
项目业主 | 四川天府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 | 项目业主联系电话 | ****** | |||||
招标人 | 成都天府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四川西南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 | |||||
开标地点 | 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开标时间 | ****** - 09:30:00 | |||||
公示期 | 2022年08月11日~2022年08月17日 | 投标最高限价(元) | ****** | |||||
中标候选人及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 | 综合评标得分 | ||||
第一名 | 成都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00 | ******.00 | 95.17 | ||||
第二名 | 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00 | ******.00 | 91.96 | ||||
第三名 | 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00 | ******.00 | 87.80 | ||||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职称 |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职称专业 | 级别 | |||||
项目负责人 | 宋明川 | 职称证 | 工10333 | 道路工程 | 高级工程师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职称 |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职称专业 | 级别 | |||||
项目负责人 | 谢斌 | 职称证 | S006896 | 桥梁与隧道工程 | 正高级工程师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职称 |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职称专业 | 级别 | |||||
项目负责人 | 贾向利 | 职称证 | SZ(2008)012023 | 道路桥梁 | 高级工程师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第一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成都天府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梓州大道南延线综合提升整治工程(一期) | ****** | ****** | 建安工程费约2.49亿元 | ******.04 | 宋明川 | ||
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东西城市轴线东段(东二环龙泉驿区界)工程勘察- 设计-施工总承包一标段 | ****** | ****** | 本合同估算建安工程费约540000万元 | ****** | 汪强 | ||
成都天府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夔州大道二期勘察设计 | ****** | ****** | 工程建安费约 5.13亿元 | ******.10 | 林红 | ||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技术负责人 | ||
成都天府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梓州大道南延线综合提升整治工程(一期) | ****** | ****** | 建安工程费约2.49亿元 | ******.04 | 无 | ||
第一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第二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四川新宜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宜宾市南部新区金沙江大道至绕城高速连接线工程勘察、设计 | ****** | ****** | 建安费 99825.64 万元 | ****** | 王荣芳 | ||
潍坊市市政工程建设处 | 潍县中路改造工程设计项目 | ****** | ****** | 项目建安费为 28.15 亿元,项 目总投资为 33.1 亿元 | ****** | 严西华、李海舢 | ||
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 | 四横线(陈家坪立交二郎立交)改造工程 | ****** | ****** | 总投资约 5.5 亿元,其中建安费约 3.2 亿元 | ****** | 李海舢 | ||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技术负责人 | ||
第二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第三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东西城市轴线(成渝高速公路收费站-龙泉驿区界)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三标段 | ****** | ****** | 总投资约 310000 万元,工程建安费 约 26 亿元 | ****** | 崔铁万 | ||
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大运会主会场环湖基础设施及智慧交通安保建设项目-环湖南路、环湖南路延伸段、A5线工程 | ****** | ****** | 建安工程费 ******8 元 | ****** | 初黎明 | ||
成都城投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成德大道北延线(成都段)项目勘察设计三标段(第二次) | ****** | ****** | 本标段总投资约 27.04 亿元,工程建安费约 21.82 亿元 | ****** | 初黎明 | ||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技术负责人 | ||
第三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 |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或否决投标依据条款(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 |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或否决投标理由(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具体事实,不得简单地表述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某处有问题等) | 综合评标得分或备注 | |||||
杭州市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00 | ****** | 80.20 | |||||
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00 | ****** | 81.91 | |||||
核工业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00 | ****** | 79.83 | |||||
唐山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00/已完成工程项目未提供竣工验收报告或业主证明材料 | 已完成工程项目未提供竣工验收报告或业主证明材料 | / | |||||
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 | ******.00 | ****** | 77.57 | |||||
中铁上海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 ******.00 | ****** | 80.87 | |||||
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00 | ****** | 84.21 | |||||
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00 | ****** | 80.75 | |||||
其它需公示的内容 | 无 | |||||||
监督部门名称及监督电话 | 项目审批部门 | 四川天府新区发展和经济运行局 | 联系电话 | ****** | ||||
行业主管部门 | 四川天府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 | |||||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对评标结果的投诉,涉及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涉及评标错误或评标无效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受理。 4.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5.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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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 | 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 |